中新網11月24日電 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,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發佈2014年10月份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、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。數據顯示,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16.1%~100.0%之間,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5.9%。
  該負責人介紹說,10月份,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16.1%~100.0%之間,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5.9%,輕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1.2%,中度污染為5.5%,重度污染為5.8%,嚴重污染為1.6%。主要污染物為PM2.5,其次是O3。昆明、廈門、拉薩和揚州4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為100%,海口、張家口和徐州等22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%~100%之間,貴陽、大連和南通等28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50%~80%之間,邯鄲、保定和邢台等20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%。與去年同期相比,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56.2%上升為65.9%,升高9.7個百分點;與上月相比,74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18.0個百分點。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,10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邢台、保定、石家莊、長春、邯鄲、廊坊、唐山、衡水、沈陽和哈爾濱;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舟山、拉薩、海口、廈門、福州、台州、張家口、大連、鹽城和惠州。
  據悉,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16.1%~96.4%之間,平均為40.3%,低於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25.6個百分點;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59.7%,其中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2.6%,嚴重污染天數比例為6.8%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高於74個城市22.0個百分點。主要污染物為PM2.5,其次為PM10。與去年同期相比,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37.3%上升為40.3%,升高3.0個百分點。與上月相比,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25.4個百分點,空氣質量下降幅度較大。北京市10月份共發生四次重污染過程,分別是10月7日~12日、17日~21日、23日~26日、29日~31日,其中出現重度污染6天,嚴重污染4天。與去年同期相比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增加5天,達標天數比例下降9.7個百分點,PM2.5、PM10、NO2月均濃度分別上升28.0%、32.7%、12.3%;SO2月均濃度下降28.6%。與上月相比,達標天數比例升高1.7個百分點,PM2.5、PM10、SO2、NO2月均濃度分別上升77.6%、71.8%、42.9%和40.4%。
  同時,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58.1%~100.0%之間,平均為82.7%,高於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16.8個百分點;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17.3%,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低於74個城市7.4個百分點。主要污染物為PM2.5,其次為O3。與去年同期相比,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75.8%上升為82.7%,升高6.9個百分點,空氣質量有所改善。與上月相比,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7.3個百分點,空氣質量有所下降。
  據介紹,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40.0%~90.3%之間,平均為60.5%,低於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5.4個百分點;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9.5%,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低於74個城市7.4個百分點。主要污染物為O3,其次是PM2.5。與去年同期相比,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41.6%上升為60.5%,升高18.9個百分點,空氣質量有所改善。與上月相比,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17.8個百分點,空氣質量有所下降。  (原標題:環保部:10月份74城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65.9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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